(一)人秘科: 负责协调处理机关日常政务、事务工作,做好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;负责拟定和监督执行局机关的各项规则和制度;负责机关人事、劳资、文书、档案、印信、文秘、保密、信访、机要、安全保卫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;管理机关财务、国有资产;办理人大代表议案、建议和政协提案;做好行政管理和机关协调工作;负责抓好党的建设、廉政建设等项工作。
(二)政策法规科: 负责宣传、贯彻、实施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、国际经济合作、招商引资方面的法律、法规和规章;参与全市对外开放、利用外资和内外贸易战略决策的调查研究工作;负责全市重大经贸协议、合同、章程和重大争议案件的研究与协调;负责本局法律事务工作及有关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工作;负责编制全市内外贸易、招商引资及国际经济合作中长期规划并监督执行;负责本局重要文字材料的起草以及对外宣传、新闻发布、史料编修等工作;指导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规和合同、章程的情况;受理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,协调相关部门按政策及时做出处理。
(三)投资促进科: 负责拟定和执行全市有关招商引资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;并组织实施;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工作的调度、综合统计及指标完成情况的认定、考核、评价工作,分析研究全市招商引资情况及有关动态;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企业项目建议书、可研报告、合同、章程以及相关变更手续的报批工作;组织对外招商引资,参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考察、洽谈和论证工作,组织和承办我市重大招商活动;指导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规和合同、章程的情况;受理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,协调相关部门按政策及时做出处理;落实有关经济开发区协调和指导方面的具体工作。
(四)内贸发展科 负责指导和推进全市国内贸易发展流通体制、流通形式改革;研究拟订全市商贸领域的发展规划和政策;监测、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,并负责市场预测、预警和信息发布,研究提出有关市场调控的建议;研究提出全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,组织实施主要消费品的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;对特殊商品的专门经营和定点经营实行审核并依法监督管理;指导再生资源回收;审批大型批发市场、零售商场建设项目,制定市场建设、培育和管理方面的政策、措施,协调指导商品市场发展,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;负责全市典当、拍卖行业管理;综合协调肉品管理工作,审批和管理屠宰场点;协调有关部门组织"菜篮子"商品流通规划。
(五)外贸发展科 负责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、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,执行全市中长期进出口规划和出口商品、市场发展战略及贸工、贸农、贸技结合的发展战略,指导全市进出口业务工作,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、下达和组织实施及进出口配额、许可证管理工作;汇总编报全市年度进出口指标;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;贯彻执行国家国际经济合作发展战略,制定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实施办法,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、劳务合作、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;指导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,开展国际化经营;归口管理全市对外援助项目;负责有关外贸发展基金项目的审核和申报工作;负责管理多边、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及赠款,管理有关国际组织对我市的经济合作事务;负责赴境外和各类经贸团组及劳务人员的审查、报批、管理工作;负责对外来的经贸团组的邀请、接待、洽谈和咨询服务工作;组织、指导我市在境内外举办的商品交易会、洽谈会、展销会、展览会及有关涉外经贸洽谈活动和招商活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