漂河镇针对“7.13”、“7.19”两次水灾水毁情况及在两次防汛抗洪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,采取多措施,做好新一轮强降雨防范工作。
一是强化防汛责任落实。包村领导、包村干部立即驻村指导本村防汛工作。直至本轮降雨结束,无特殊情况均不得请假。对于在上两次水灾中造成水毁的路段、桥涵、河堤等落实专人负责包保,明确防御重点。暂时没有修复的设好警示标志。确保一旦出现险情 ,马上采取应对措施。
二是做好转移避险。对“7.13”、“7.19”经过转移的住在河边、低洼、山根、被确定为危房的农户,确定专人监视住所,本轮降雨期间禁止回迁居住,由村委会安排临时居住场所。其他受山洪、泥石流威胁的农户和弱势人群,提前做好转移避险工作,坚决杜绝人员伤亡。
三是强化信息报送。遇重大险情、灾情第一时间上报漂河镇,不得延误、漏报。坚决避免负面不良信息的传播和信息倒流。
蛟河市人民政府